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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Patent ve Marka

土耳其的商标申请

土耳其商标异议

当冲突的申请在《官方商标公报》上公告后,在先权利人有两个月时间向TÜRKPATENT提出异议。我们为在先权利人提出异议,也为商标遭到异议的申请人答辩,包括在在先商标已注册满五年时要求对方提供使用证据。

概览

适用对象
在先商标或商号的所有人,以及申请遭到异议的申请人。
我们的工作
向TÜRKPATENT提交附有理由的异议,或对异议进行答辩。
您需提供
公告信息、您的在先权利,以及任何使用或知名度证据。
时限
异议必须在公报公告后两个月内提出,该期限不可延长。

办理流程

  1. 监测与发现

    冲突申请一经公告即被发现,最好通过商标监测服务实现。

  2. 评估

    我们评估异议理由:混淆可能性、知名度、恶意、在先未注册使用或商号。

  3. 提交

    我们在两个月期限内提交附有理由和证据的异议,或在TÜRKPATENT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人的答辩。

  4. 决定及后续步骤

    TÜRKPATENT作出决定,败诉方可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向复审与评估委员会(YİDK)提起复审。

异议理由

异议依据第6769号工业产权法(SMK)第6条规定的理由提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标并有混淆可能、在先的驰名或具有知名度的商标、在先未注册使用或商号,以及恶意申请,同时也可依据第5条规定的绝对理由。

使用证据

如果在被异议申请的申请日,异议所依据的商标已在土耳其注册满五年,申请人可以要求异议人证明其在此前五年内进行了真实使用(SMK第19条第2款)。如未能证明使用,该在先商标将不被考虑。

谁可以提出异议

在先商标、商号或其他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就绝对理由而言,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第三方还可以就绝对理由提交意见;提交意见并不使提交人成为程序的当事方。

为申请答辩

我们审查异议人的理由和证据,在可行时要求对方提供使用证据,论证商标之间以及商品之间的差异,并在有利时建议限缩商品服务清单或签订共存协议。

法律依据

第6769号工业产权法(SMK)第5条、第6条、第18条(公告后两个月内提出异议)、第19条(异议审查及使用证据)和第20条(复审)。

文件清单

  • 公告信息(公报期号、申请号)
  • 在先商标的注册证书
  • 使用和知名度证据(销售、广告、媒体报道)
  • 委托书

常见问题

两个月的异议期可以延长吗?

不可以。两个月自《官方商标公报》公告之日起计算,不可延长,这正是商标监测的价值所在。

如果异议被驳回怎么办?

可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向TÜRKPATENT的复审与评估委员会(YİDK)提起复审;委员会之后,剩下的途径是诉讼,客户在法院由律师代理。

我必须身在土耳其才能提出异议吗?

不需要。外国权利人通过持有委托书的土耳其注册商标代理人提出异议,我们负责办理全部程序。

最近审核:2026年10月17日

客户评价

5.0 分(满分 5 分)· Google 上 22 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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